我被放逐到流沙河已經五百年了,當年的那場大決戰我徹底地傷了玉皇大帝的心,於是打完戰後他立馬就把我給解僱了。
離開神界後我一無所有,丟掉了摯愛,沒有了朋友,也無處可去,只能隨便蜷縮在這個旮瘩角落,拿出我從神界拼上性命偷出來的珍珠簾,日復一日地捲起放下,放下捲起。
這五百年來我一心四用,一邊捲簾子,一邊思考,一邊殺生,一邊等待。
我思考我失敗的原因,為什麼嫦娥和紫霞不喜歡我?畢竟我是那麼地愛她們。紫霞最後跟我說的一句話是,當你被一個你不喜歡的人喜歡的時候,你就知道為什麼了。
我當時連連搖頭,說:「不可能的,不可能有人會喜歡上我。」
紫霞深深的看了我一眼,隨後漫天燦爛的晚霞幻化成一道紫光,在白茫茫的天地之間一閃而逝。我再一次跪在雲端哭得像個孩子一樣。
我的智商在神界是公認的倒數第一,但即便是這樣我還是想出了答案,而且我僅僅只用了一百年的時間!
我只是一個馬仔,為玉皇大帝打工的馬仔,而天蓬和猴子他們選擇自主創業當老闆,跟玉皇大帝對着幹。這光是想一想就覺得好厲害啊,跟玉皇大帝對着幹哎!那得是多麼牛逼多麼能幹的存在啊!
於是,符合了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,為了浪漫和生活,女神們拋棄了打工仔,選擇老闆。
這就是原因,是不可能會有女神喜歡我這樣的一個打工仔的,要想我所愛愛我,我必須也要去創業。這次被玉皇大帝解僱趕出神界,我從中隱隱嗅出了天道的氣息。
突然想起猴子當年的那聲不甘的怒吼:「我等生來自由身,誰敢高高在上!」
我好想回答他,我敢。我當年不敢這樣回答,現在卻是敢了,因為時過境遷現在已經是物是人非。
玉皇大帝說的對,天道不公,高低貴賤一定要分個清楚,不可能什麼都是平等的,厲害的存在就應該把一切都踩在腳下,肆意壓迫剝削!
金蟬子的執着是錯誤的,當年的那場論道,是他輸了。
我要是想創業當主宰的話,光靠我自己一個人鐵定是不行,我必須要像玉皇大帝和如來佛祖那樣,招攬一群小弟。
五百年前金蟬子他們領導群妖,打着為平等而戰的口號雙挑神佛兩界,最後被殺崩。
神佛我是招攬不來,妖怪也不是我的菜,凡人太弱就算招個幾百億的也沒用。這樣看來,我能招攬的,就只有至邪至惡的魔了。
我在流沙河等待了四百年,也屠殺了四百年。
我不敢走出流沙河,我怕我走出去後我會迷路,那樣的話我又會失去流沙河,我已經不想再失去任何東西了。
所以我一直呆在流沙河裏等待,等待那些魔自覺性的來投靠我。
當然了,我也不能傻乎乎的就這樣等,這樣等的話就算等個幾千年了我肯定還是招不到什麼魔。無論做什麼事情都要講效率,這句話是天蓬教我的,我覺得很有道理便牢牢記下了。
是啊,要講效率,首先我要擴大我的知名度,讓所有魔都知道我的存在和我的厲害。
於是我開始屠殺,四百年來進入流沙河的神妖佛我全殺了!我以這種血淋林的方式向這個世界宣告我的牛逼程度!
人我不殺,我也不會殺他們,因為他們沒有傷害我,也傷害不到我——我不會像某些無恥的神佛那樣,傷害不會傷害到他們的人。
四百年來我一共殺了十七個神佛妖,再殺一個就湊夠十八羅漢了。但是我沒有看到魔,一隻都沒有,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,只是覺得很難過。
儘管我不殺人,但人卻很怕我,他們中有人曾目睹了我屠神嗜佛的場面,四百年來祖祖輩輩口口相傳下去,我在他們的傳說中被添油加色不少,成了一個無惡不作的殺生大魔王,對了,他們還擅自給我取了一個稱號,殺生,可能是因為我殺得太狠了吧。
對與這個凡人自作主張給予的稱號我並不排斥,反而還很喜歡,殺生,這名字好,威武霸